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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时限  时间:2021-08-25 10:16:58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6、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