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越来越多的人向本律师咨询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规定,本律师将以案例形式来剖析赌博罪,以期对你能有所帮助。
【典型案例】本案的主人公是河南省兰考县的谷某、张某、李某、王某等四人,因临近年末,便纷纷从外地赶回,相聚在谷某的家里聚餐谈天,在酒足饭饱之后,谷某便提议几人一起打会麻将,后因深夜几人一直继续在打麻将,扰乱邻居休息。后经邻居报警,公安机关前往处理,经现场查获赌资5万多元,公安局依法将谷某等四人予以刑事拘留。
【律师解析】
一、何为“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三、赌博罪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律师提示与建议】
2019年即将结束,2020年即将开启!
大家可能忙着如何规划如何喜迎新年!
和家人一起跨年,那是一种家的温暖!
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跨年,那是一种爱情的幸福!
而“他们”只能一起在“这里”跨年!
临近年关,好不容易在外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年的工资,可能因为一次赌局变得一无所有,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犯罪,是严重的得不偿失呀!所以郑重提醒大家:一定要远离赌博,在新年里与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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