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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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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3/10/7 14:13:02      提问人:李**
公司A和B均为分公司,各自拥有不同的总公司。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聊天证据,钉钉打卡以及聊天证据都佐证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实际工作公司为B公司,但工资是由B公司的总公司发放。A与B公司均为同一个法人。另外A总公司掌握B的总公司股份的百分百。实际都是同一公司的不同负责人挂名成立。我该仲裁哪一家公司?但证据又牵扯到,A公司也就是 公司法人成立的另一家公司。 大部分证据都证明我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公司是B公司也就是所在的分公司,工资由B公司的总公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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