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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彤瑶】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怎么办?  时间:2021-06-10 12:42:25

2020年8月份时,张三通过应聘到公司上班,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到10月份的时候,公司在其他城市开设了分公司,为了分公司正常运作,公司将包括张三在内的一部分员工安排到分公司工作。接到工作变动通知后,部分员工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张三因为个人原因,不同意到其他城市工作,和公司产生纠纷。公司不知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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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除了选择工资、工作内容等,工作地点也是需要充分考虑的。假如所在用人单位在其它城市开设分公司或其他项目,将劳动者调到其它城市上班,劳动者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怎么办?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工作地点会有明确约定。如出现需要调整工作地点的情况,要先确定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能否变动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先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拒绝变更的话,用人单位无权直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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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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