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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彤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吗?  时间:2022-04-20 17:39:56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夫妻一方单独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予他人,这种赠与行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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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获赠者仅能得到赠予财产一半的份额,对于赠与人配偶的一半份额,因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无权取得。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关系产生的,夫妻双方如未约定其他财产模式,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并非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故赠与行为发生后受赠者并非取得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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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301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夫或妻单方赠与的属于处分共有财产,因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处分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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